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事业心强;
4.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6.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和步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121.28.131.187:804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为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5日12:00。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8日9:00至9日23: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三)笔试
笔试时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考试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8月13日17:00后,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3:1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证件审核
8月14日至15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顺延递补证件审核人选,再次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
8月18日9:00至19日17:00,参加面试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日期为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招聘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拟招聘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考生名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取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及是否录取情况可于8月23日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七)签订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履行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补录,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
四、考试防疫要求
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前,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报名网站公布的防疫相关要求,备好相关材料。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五、聘用人员身份及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始月薪6000元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8000元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