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2022年8月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
1136 0

余姚人

2022/6/30 1:30:20   


为适应我县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滦平县公安局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出生,含本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活动、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目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留置保障岗位(负责在指定地点执行留置保障任务,执勤期间封闭管理)和其他勤务辅警岗位(主要岗位有参与协助疫情防控、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警务工作、应急处突及协助做好指挥调度等工作岗位)。其中留置保障岗位招聘2名,其他勤务辅警招聘46名,共招聘48名。限男性;滦平县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M;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本方案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11日通过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和滦平融媒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2.报名地址: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交《滦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电子版(Excel格式),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各学历层次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同时,提供6张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标注姓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县公安局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试证》,请考生于2022年8月23日到县公安局门卫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即时公布。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详见面试公告(滦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x.gov.cn)及滦平公安微信公众号。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领取详见公告。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跑(测评不超过1次)3项。合格标准为纵跳摸高≥265CM,10米×4往返跑≤13秒4,1000米≤4分30秒。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在报名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免责声明》。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

(六)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②退役军人;③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④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⑤公安工作紧缺的计算机专业人员;⑥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公安局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由滦平县公安局安排对拟聘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滦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入职后,具体岗位由公安局具体分配,工资待遇:留置保障辅警月工资为3014元,其他勤务辅警基本工资2000元加绩效工资300元,其他福利政策与现辅警相同。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考察的,后果自负。

4.请考生务必关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滦平公安微信公众号,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七、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公安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论坛帮助 会员认证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浙ICP备19038669号-1 联合校园 @2024 unuid.com